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解决单位和职工面临的突出问题,保障单位和职工利益,经研究,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宜昌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支持受困单位战胜疫情
1.延迟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单位可通过中心网厅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但因疫情防控需要,单位经办人员参与一线疫情防控或无法上网等各种原因,导致单位不能正常按月缴存的,可推迟至3月缴存。
2.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因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在疫情恢复后也无力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程序通过中心网厅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全力保障疫情期间职工权益不受影响
1.疫情防控期间贷款受理因时制宜。因受疫情影响,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手续,或单位近期未能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疫情结束后及时补缴的,在此期间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同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2.加大短信提醒还款力度。对因单位延迟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导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无法足额扣划还款的,职工需及时向还贷专用银行卡存入足额还贷资金,中心也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职工按时还款。
3.减免贷款逾期罚息。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中心对职工未按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给予适当宽松政策,即职工在2020年3月底以前足额偿还疫情期间应还未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均不视为违约、不纳入违约客户黑名单、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4.延长提取和贷款资格时限。职工因疫情防控无法办理业务而导致提取材料和贷款资格认证材料超时限的,办理资格时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次月。
三、全力保障线上业务正常运行
提倡业务网上办。缴存单位及职工可通过宜昌公积金中心网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缴存、提取、贷款、账务信息查询等业务。目前,单位业务已实现100%网上办理,个人业务92%以上网上办理,基本能满足单位和职工业务需求。
中心将加强网上系统运行监测,全力保障单位和职工线上正常办理业务。同时,提前恢复单位网上业务咨询QQ群在线答疑工作,安排专人回复单位提出的网上业务操作问题,特殊情况中心提供远程支持服务。
四、全力做好柜面疫情防控工作
中心恢复正常上班后,单位和职工确需到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中心营业部按标准做好服务设施清洁消毒,采取督促办事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疫情防控期间,如国家、省、市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中心将及时通知,上述事项以最新通知为准。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