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双争”办《关于对群众意见进行反馈整改的通知》要求,宜昌公积金中心对反馈存在的2个共性问题、5个个性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共性问题
(一)“一些机关干部业务不够精通,解答群众稍微复杂的问题支支吾吾、说不清楚,要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匠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发文规定,严禁超越职权范围,为亲朋好友或其他办事群众解答公积金政策。非专门人员接到此类咨询时,务必告知对方业务咨询电话,或请对方到中心网站查询办事指南,不得擅自回答与本岗位无关的政策问题。开展10次业务操作培训,向营业部业务人员详细讲解新系统上线后业务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利用周末休息时间组织开展4期计算机实操培训、2期公文与新闻写作培训。组织16名年轻职工参加第六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通讯员进修班。
(二)“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有红头换白头,表面上减少了发文,实际上有增无减,弄得基层忙于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简发文。截至11月20日,发文231份,比2017年同期减少49份,降比17.5%。二是精简会议。截至11月,召开大型会议5次,比2017年同期减少7次,降比58%。三是精简检查考核。全年已开展1次综合检查,对各科室部业务工作、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支部党建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计划年底开展1次综合考核。
二、个性问题
(一)“公积金有关事项办理期限太长,公积金贷款难、放款太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上线综合服务平台,实现7类提取、4类贷款业务“零材料、零审批、零跑路”网上自助办理,93%的单位业务可线上足不出户办理。截至11月20日,全市已有4683个单位开通网厅,开通率达85.7%。取消城区、夷陵区、秭归县“首套首贷”刚需和二手房购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并对外承诺现房及期房轮后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规定受理贷款申请后,必须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终审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办理预抵押或抵押手续,预抵押权证或抵押权证办理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二)“对各县市区公积金集中管理要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撤销原有县市区营业部银行专户,并入中心本级银行账户,实现资金和账户统一管理。上线新一代信息系统,实现宜昌城区与县市区数据直连、业务通办。除公积金贷款业务须在购房所在地营业部办理外,可在全市任何营业部办理公积金查询提取、个人信息变更、打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签订委扣协议等公积金业务。
(三)“现在许多楼盘不允许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否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2月6日,与市国土局、市房管局、人行宜昌中心支行联合开展拒绝或变相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要求宜昌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8月15日开展“限制、拒绝、阻挠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督促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纠正拒绝公积金贷款行为。放宽贷款合作条件,实行“项目合作、楼栋准入”,与全市41个楼盘项目签订公积金个人贷款合作协议。
(四)“公积金政策限制太多,不能惠民,尽快实施公积金贷款直接从缴纳中自动扣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公积金政策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和调整的。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办理范围由宜昌城区扩大到各县市区。贷款家庭可在全市任何营业部办理或在个人网厅、微信、手机APP自助办理委托扣划还贷签约。
(五)“加强国家公积金政策宣传,新政策采取多渠道公开;增加网络客户端查询,网站多公布一些便民事项办理相关说明”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全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随机抽取85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检查,督促建立公积金制度。在三峡日报等官媒及时宣传贷款轮候调整、综合服务平台上线等信息。在网站、个人网厅、微信、手机APP、自助终端、12329热线、微博、市民e家等10种服务渠道设置政策指南查询、网点查询、贷款合作楼盘查询、合作评估机构查询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