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变更业务的通知

2025/06/13 1.8k 阅读 445 点赞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积极响应广大缴存职工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现就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变更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人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了公积金贷款,贷款偿还期间,符合条件的,可向贷款对应的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部申请办理贷款期限变更业务,缩短公积金贷款期限。

  二、缩短贷款期限后,总贷款期限(含已归还的贷款期次及尚未归还的贷款期次)达到新的利率档次的,剩余贷款按业务办理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计息。

  三、缩短贷款期限后,总贷款期限(含已归还的贷款期次及尚未归还的贷款期次)未达到新的利率档次的,贷款利率不发生变化。

  本通知自2025年6月16日起执行。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6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