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听证事项公告(第二号)

2024/10/14 6.0k 阅读 235 点赞

关于《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听证事项公告

(第二号)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宜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政府令第163号)等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决定召开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员已通过推荐、聘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3时

  地点:宜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夷陵大道286号)8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1、普通公众代表和城区基层社区代表8人:普通公众:苏涛,西陵辖区居民;周婷婷,高新辖区居民;王莹,伍家岗辖区居民;王健,猇亭辖区居民。社区代表:王建,夜明珠社区书记;赵春楷,点军区长岭村村书记;陈羿茗,高新区社区工作者;李春平,伍家宝联社区工作者。

  2、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关联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2人:高君成,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经理;张爱民,高新区雅奇超市个体户。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李承华,九歌文化传媒宜昌有限公司负责人;覃啸洪,湖北有方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编剧。

  4、法律工作者1名:薛硕,前锋律师事务所律师。

  5、市政府相关部门代表7人:张搏浪、市应急管理局;张芳、市生态环境局;王琳、市司法局;王孝兵、市城管委;汪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蔡锦锦、宜昌市消防救援支队;陈飞、三峡融媒体中心。

  四、听证会议程

  (一)听证人讲解《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起草背景、征求的意见建议、法律依据、新规变化和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

  (二)与会代表对《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发表意见建议。

  请以上听证代表携带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听证会。未尽事宜,请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系。联系人:姚芳,联系电话188715900875。

  宜昌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