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宜昌公积金中心关于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2018/08/20 7.6k 阅读 470 点赞

宜昌公积金中心

关于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即日起宜昌公积金中心将在全市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公积金骗取、骗贷以及涉黑涉恶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和违法活动记录。凡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缴存单位、委托银行、合作机构和公积金缴存人员,将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专门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业务限制及联合惩戒。

二、单位为职工出具虚假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或者贷款证明的,依照《宜昌市查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办法》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三、公积金骗取行为一经查实,责令限期退回骗取资金,取消当事人3-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骗贷行为一经查实的,责令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四、涉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假冒他人签名等违法行为的,及时报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五、中介机构协助公积金缴存人员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并胁迫收取高额手续费的,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

欢迎广大群众踊跃举报:

1.举报电话:0717-6236717

0717-12329

2.举报电子邮箱:394072250@qq.com

3.来信举报: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一马路24号,邮编:443000)

4.现场举报:宜昌市伍家岗区一马路24号507室

请广大群众提供线索时,说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提供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宜昌公积金中心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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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