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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需满足哪些条件?

2026/03/11 8.6k 阅读 45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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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需满足哪些条件?

日期:2026-03-11 08:42来源:宜昌城运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李敏打印

  诉求内容: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需满足哪些条件?

  西陵区住建局回复:您好,公租房保障分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不可同时享受;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下同)、低保边缘家庭以实物配租为主、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租赁补贴为主,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可常态化申请实物配租,申请需同时满足:1.申请人有城区城镇常住户口;2.申请家庭经城区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保、低保边缘家庭;3.城区无房产且3年内无房产交易,或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4.工商注册实缴资金≤5万元、认缴资金≤20万元。如有疑问可致电:0717-697739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