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恢复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2017/01/12 1.5w 阅读 481 点赞
 

各贷款申请客户:

宜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2017年1月16日起恢复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宜昌住房公积金网上个人贷款自助服务系统中“贷款申请预约”业务,其他业务停止使用。

二、在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购房的贷款申请客户,自行登录“宜昌住房公积金网”,查阅公积金贷款最新办事指南。符合贷款条件的,登录“个人贷款自助服务系统”窗口,进入“贷款申请预约”,获得预约排位。

三、已预约成功的客户,按照预约顺序,等候电话通知办理贷款登记业务。

四、已办理贷款登记业务的客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实行轮候发放。

五、在夷陵区、秭归县购房的贷款申请客户,分别向宜昌公积金中心夷陵营业部、秭归营业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发放。

特此通知。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