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单身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实行面签单身声明的通知

2015/10/12 5.4k 阅读 342 点赞
 

宜房公函[2015]9号

各科室、营业部、办事处:

近日,民政部下发通知,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为此,经中心研究决定,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时,不再要求职工出具民政部门开具的《单身证明》。为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防范骗取骗贷行为的发生,从2015年10月12日起,职工在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时属于单身的,实行面签制度,由职工本人做出单身声明,并在《单身声明》(样本见附件)上签名并加按手印。单身职工在网上办理贷款登记,取消原上传的《单身证明》,由伍家岗营业部负责《单身声明》面签。

中心信息管理科应及时修改相关程序。办公室应将此《单身声明》样本挂至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单身声明》需中心柜面受理人员见证签名,以确保单身声明面签真实性。

特此通知。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见宜昌住房公积金网“下载中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