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宜昌市城区11月份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2023/11/30 1.1w 阅读 50 点赞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城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评估、公示,现将宜昌西陵卢万芋中医诊所等23家医药机构纳入宜昌市城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建立与医保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熟悉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经办服务流程、信息管理技术等相关业务,严格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基本医疗服务。

  附件:1.宜昌市城区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附件1.doc

  2.宜昌市城区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附件2.doc

  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