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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区菜市场管理办法》出炉 市场内禁止宰杀和交易活禽

2019/12/17 1.5w 阅读 376 点赞

《宜昌市城区菜市场管理办法》出炉 市场内禁止宰杀和交易活禽

日期:2019-12-17 09:17来源:三峡日报
责任编辑:周云

  近日,市政府印发《宜昌市城区菜市场管理办法》,对城区菜市场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和经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今后,城区菜市场将实行“冷链配送、冰鲜销售”的经营模式,禁止宰杀和交易活禽。

  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城区规划新建菜市场原则上不得建在地下、半地下层,应尽量选择邻近市政道路的一层,并配建满足经营需求的停车场所。同时,市场内还将按照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划行归市、分区销售,其中农民自产自销区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

  在市场管理方面,该办法还要求菜市场设立有相应管理机构和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市场内做到安保视频监控全覆盖。同时,菜市场经营单位还要建立健全菜市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计量管理、消费投诉等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菜市场经营业态清单,开展肉菜追溯、农残检测工作;在市场内明显位置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等。

  为保障市场内环境卫生,办法还明确规定城区所有菜市场均要设置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分类投放点。(记者刘晶晶、通讯员李泽锐)

  相关文件:《宜昌市城区菜市场管理办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