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2025/11/25 8.7k 阅读 79 点赞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

  为切实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精神,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住房需求,现就进一步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商品房现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20%,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规定比例,同时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借款人同时符合其他支持政策的,贷款额度上浮倍数不叠加,按最高上浮倍数认定。

  二、调整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限制。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含主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年龄范围调整为男性18至68周岁(不含68周岁)之间,女性调整为18至63周岁(不含63周岁)之间。

  三、优化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宜昌市范围内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最低贷款首付款比例由20%下调至15%。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26日执行。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11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