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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因病致贫”到“向阳而生” 普通参保人达到标准也能申请医疗救助

2025/06/26 1.6w 阅读 103 点赞

  一场大病,足以拖垮一个家庭

  昂贵的医疗费用,让许多家庭深陷

  “因病致贫”的困境

  今天,我们为您详细解读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政策”

  帮您摆脱困境,重燃希望之光

  2023年8月至2024年,参保居民李女士,因尿毒症等多种疾病,进行住院及门慢治疗总计花费91.94万元,个人自负26.84万元。2024年11月,李女士被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对象。医保部门对其经民政部门身份认定前12个月的自付费用给予一次性依申请救助再报销8万元。

  身份认定后,李女士2025年住院及门慢花费总计8.13万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7.19万元,自负0.94万元,大大减轻了患者负担。

  一、普通参保人达到什么标准才能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如何申请?

  1、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费用预警标准:参保人12个月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医保部门定期将达到预警标准的人员名单推送至民政部门。已达到预警标准的个人,也可直接向村(社区)提交申请。

  2、民政部门收到预警名单后,对参保人进行财产核查和身份认定。身份认定成功后即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身份认定后可以享受哪些医疗救助待遇?

  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可再享受以下救助报销:

  1、常规救助

  起付线70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12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5%,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为8万元。

  2、倾斜救助

  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常规救助保障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起付线7000元,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5万元。

  3、依申请救助

  依本人申请,其身份认定前12个月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险起付线(12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为45%,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0%,与常规救助共用年度支付限额。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医保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