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大病,足以拖垮一个家庭
昂贵的医疗费用,让许多家庭深陷
“因病致贫”的困境
今天,我们为您详细解读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政策”
帮您摆脱困境,重燃希望之光
2023年8月至2024年,参保居民李女士,因尿毒症等多种疾病,进行住院及门慢治疗总计花费91.94万元,个人自负26.84万元。2024年11月,李女士被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对象。医保部门对其经民政部门身份认定前12个月的自付费用给予一次性依申请救助再报销8万元。
身份认定后,李女士2025年住院及门慢花费总计8.13万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7.19万元,自负0.94万元,大大减轻了患者负担。
一、普通参保人达到什么标准才能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如何申请?
1、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费用预警标准:参保人12个月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医保部门定期将达到预警标准的人员名单推送至民政部门。已达到预警标准的个人,也可直接向村(社区)提交申请。
2、民政部门收到预警名单后,对参保人进行财产核查和身份认定。身份认定成功后即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身份认定后可以享受哪些医疗救助待遇?
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可再享受以下救助报销:
1、常规救助
起付线70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12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5%,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为8万元。
2、倾斜救助
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常规救助保障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起付线7000元,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5万元。
3、依申请救助
依本人申请,其身份认定前12个月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险起付线(12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为45%,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0%,与常规救助共用年度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