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征求宜昌市地方标准《失能老人居家照护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3项标准意见的情况说明

2021/11/08 2.0w 阅读 498 点赞

  《宜昌市失能老人居家照护服务标准》《宜昌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标准》《宜昌市社区和居家养老助餐服务标准》3项标准通过宜昌民政网站、函件等形式向高校、养老机构、养老学会、协会、社区、标准化技术机构、社会公众等公开征求意见已完成。

  截止到2021年10月,收到符合有关要求的书面有效反馈答复15家,其中回函并有建议或意见的单位数5家。

  《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规范》整理汇总12条意见,其中采纳10条,2条不采纳。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整理汇总18条意见,其中14条采纳,2条部分采纳,2条不采纳。

  《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规范》整理汇总27条有效意见,其中24条采纳,2条部分采纳,1条不采纳。

  反馈书面意见的相关单位分别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厦门智宇孝老集团宜昌市分公司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武汉楠山康养有限责任公司、枝江市董市镇董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宜昌市信息与标准化所、宜昌清濛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宜昌芳华里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猇亭区向日葵养老服务中心、南苑社区居委会、宜昌弘洋敬伦康养有限公司、宜昌市猇亭区齐思源居家养老服务站、西陵区云集街道小林园社区居委会、宜昌市猇亭区云池养老服务站、秭归县茅坪镇四溪村村委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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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