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对2018年度群众意见进行反馈整改的通知》(宜直“双争”办发〔2019〕2号)要求,宜昌公积金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5条共性意见整改,2条个性意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所抬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发文管理。重点对市委督办的“发文超规定篇幅”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强化管理责任。明确办公室负责发文管理,严禁各科室自行发文,安排工作。二是安排专人把关。调整1名年轻干部到办公室,负责发文审核校对。三是明确发文标准。明确规定除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以外,一般文件不超过2500字。中心领导讲话材料一律不超过8页4000字,对外汇报材料一般不超过2000字,一般请示报告不超过1500字。
(二)规范会务管理。规范党组会议管理,明确规定每月召开不多于2次,办公室负责议题整理和传阅,确保各项议题会前沟通酝酿充分。为不影响群众办事,坚持整合主题、多会合一,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办会。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系统,解决县市区营业部开会路途较远问题。2019年共召开全体职工大会5次,涉及年度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消防安全、精准扶贫等11个主题。
二、关于“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过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管理制度。制定《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QQ群、微信群管理制度》,明确“谁建群、谁管理、谁负责”,所有群成员实名制管理。
(二)开展工作群清理。对26个内部工作用群进行清理解散,其中微信群15个、QQ群11个。仅保留1个内部工作微信群“宜昌公积金中心微宣传”,1个干部交流QQ群“宜昌安居”。
(三)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中心内部工作通知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起草通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在微信群“宜昌公积金中心微宣传”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在下班时间发通知,安排部署具体工作。涉及方案、制度等具体文件的,通过“宜昌办公门户”平台统一发电子版至县市区营业部,确保政令通畅。
三、关于“机构改革后,许多部门的职能职责群众不清楚”问题的整改情况
8月20日,按照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启动公积金服务事项规范化录入工作。对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6类公积金用途,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认领并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提取住房公积金等12项服务事项。
(一)明确办理时限。将所有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以内。
(二)细化办理流程。公开业务流程全环节,明确审查标准、办理结果、办理人。提供所有申请材料图片版示例,方便办事群众对照准备。
(三)接受公开监督。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公布内部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关于“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少数单位事还是难办”问题的整改情况
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力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建设。自主开发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实现全市信息系统统一,实现归集、提取及部分贷款业务全市通办,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自主开发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实现97%的单位业务网上办理。目前已有98%的缴存单位开通网厅,业务网办率已达74%。打造包含个人网厅、微信、支付宝等11种服务渠道的综合服务平台,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贷款等功能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五、关于“市直机关要带头保持环境卫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安排2名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垃圾分类培训,组织174名干部职工参加垃圾分类知识测试。在各科室部张贴垃圾分类告示图,在一马路、伍家岗营业部大厅实时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动员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主动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在所有服务大厅设置分类垃圾桶,发放印有单位二维码的专用垃圾袋50余卷。
(二)继续开展“环境清洁日”活动。办公室组织各科室部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半小时,对办公区域、门前三包区域进行环境卫生清理。
(三)营造环保节约氛围。在食堂等公共场所张贴节约节能宣传海报,加强节能灯、节能灶、节能饮水机等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鼓励中心干部职工节约用水、用电、用纸。
六、关于“交了公积金想买房却提不出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制度宣传。到企事业单位宣传公积金制度140余人次,举办人力资源及劳务派遣公司公积金制度培训会,为37家企业、50名经办人员普及公积金政策。2次参加《党风政风热线》节目,与三峡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惠民公积金 文明平安行”民生服务活动,通过新闻广播向逾5万听众和网友推介公积金制度。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进乡镇、进楼栋活动,在集镇展示公积金政策宣传牌10余块,在27个楼盘小区近百部电梯投放公积金政策宣传广告。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强公积金法规知识宣传,重点介绍公积金“保障安居”的强制性、专用性、互助性。
(二)新增使用渠道。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宜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精神,新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在宜昌区域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019年共提取46万元支持城区老旧小区住宅楼加装电梯。
七、关于“公积金政策变动太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信息公开。在三峡日报、三峡广播电视台、三峡晚报、三峡商报等权威主流媒体刊(播)新闻100余篇(条),及时发布贷款轮候取消、新增网厅业务等事关缴存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
(二)保持政策平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政策平稳,着力保首套、保刚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实施意见》精神,更新相关贷款政策,解除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公积金贷款部分限制条件,为青年人才到宜昌就业安居提供更多支持。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