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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调整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 将惠及近11万名困难群众

2025/07/03 5.5k 阅读 356 点赞

  本网讯(通讯员 梁园)为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缩小城乡差距,市政府办公室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调整2025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

  今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城市880元/人·月,农村690元/人·月。同时,以低保标准为基础确定的农村特困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也相应调整。

  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基本生活标准为1.3倍,照料护理标准统一为0.7倍。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原则上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1.3倍,照料护理标准分3档:全自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为0.7倍,半失能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在0.7倍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00元,失能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3%。

  此外,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按照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确定,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的1.6倍确定。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我市首次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统一,打破不同区域不同标准的状况;2024年坚持按宜昌区域内最高增速调标,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大幅提高;今年持续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科学优化,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将惠及近11万名困难群众,为全市推行综合救助、标准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市社会救助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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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