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2023/07/24 9.5k 阅读 419 点赞
序号 事项名称 上次公布时间 取消时间 取消原因 备注
1 房产套数证明 2021年4月2日 2022年11月21日 2022年11月18日,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关于调整全市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11月21日起,不再将购房人(含共同购房的成年子女或父母)及其配偶宜昌区域外的住房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无需借款人再提供房产套数证明。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