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的通知》(宜医保发〔2023〕18号),我市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门诊慢特病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调整如下:
变化一
新增5个病种:癫痫,阿尔茨海默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心脏瓣膜置换、搭桥、体内支架植入术后,肝豆状核变性。
变化二
病种年度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提高。
具体如下:


根据《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的通知》(宜医保发〔2023〕18号),我市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门诊慢特病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调整如下:
变化一
新增5个病种:癫痫,阿尔茨海默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心脏瓣膜置换、搭桥、体内支架植入术后,肝豆状核变性。
变化二
病种年度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提高。
具体如下: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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