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23〕52号),我市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住院待遇调整如下:
一、普通住院
原政策 VS 调整后

二、生育住院
原政策 VS 调整后

三、意外伤害住院
原政策 VS 调整后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23〕52号),我市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住院待遇调整如下:
一、普通住院
原政策 VS 调整后

二、生育住院
原政策 VS 调整后

三、意外伤害住院
原政策 VS 调整后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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