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做好2026—2027年度全市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抓紧部署启动,深入摸排底数,精准认定对象,分类实施救助,加快资金拨付,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今年以来,宜昌市先后遭遇11轮洪涝、风雹、台风等自然灾害,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通知要求,各地应急、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沟通衔接,把冬春救助与走访慰问、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机制统筹起来。
对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可直接认定为救助对象,全面纳入救助范围;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运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开展申报审批。
通知强调,要落实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及时调度跟进款物下拨发放情况,主动配合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现象。(记者何冠英、通讯员艾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