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0年6月,宜昌市获批第四批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将获得中央财政1.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目前专项资金已到位1亿元。2020年9月,市人民政府印发《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宜府发〔2020〕8号),确定了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特制订《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政策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说明了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明确了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拨付的用于支持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不包含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第二部分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提升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能力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高水平建设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共开展专利导航示范等十八个子项目。第三部分明确了专项资金对各子项目的支持条件、支持标准和预期完成的目标量。对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线上线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等,明确了项目投入总金额。第四部分明确了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分工。第五部分是专项资金使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程序。将各子项目按照资助方式不同分为三大类,明确了各项目的组织程序。对项目实施中涉及的专家评审等工作经费明确由市财政资金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六部分为条款解释、执行时间。
(二)核心举措。
1.提升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能力:开展5个以上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支持30家以上企事业单位开展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企业经营类等专利导航项目;支持10件以上地理标志破解运营难题;组织开展30个以上名优品牌提升项目和30个以上国际品牌创建项目;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核算机制;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
2.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支持产业园区会同服务机构托管10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事务;畅通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渠道;围绕主导产业,依托产业链龙头企业,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引导10家以上企业将专利转化为标准。
3.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投入专项资金2000万元扩大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规模,对成功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给予一次性评估费补贴;支持企业以知识产权证券化方式进行融资;对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企业给予保费50%的补贴。
4.高水平建设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宜昌知识产权服务大厦;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宜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引导建立3家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全方位筑牢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