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政务动态政务动态

宜昌发布“双11”“双12”网络交易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

2026/11/04 城事通编辑部 1.2w 阅读 336 点赞 查看原文

  11月3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11.11”“12.12”等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网络交易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为各网络交易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及相关网络经营主体划出合规红线,明确严禁强制“二选一”、实施“大数据杀熟”、先涨价再打折等行为。

  《告诫书》从六个方面对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网络交易经营行为进行提醒告诫。在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方面,要求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核验、登记平台内经营者主体信息。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或者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之间的交易实施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严禁强制“二选一”、实施“大数据杀熟”等违法违规行为。在规范促销价格行为方面,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先涨价再打折,严禁使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下单,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在严管广告宣传行为方面,要求经营者不得对商品性能、功能、质量、销量、用户评价、荣誉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刷单炒信、虚构交易、编造好评。在保障商品服务质量方面,要求经营者严禁销售、提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和服务,严禁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在守牢直播营销底线方面,要求直播电商相关经营者不得虚构流量、夸大功效、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对商品、服务作出引人误解的描述。在守护消费合法权益方面,要求经营者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三包”等法定义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消费者合理诉求。

  据悉,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11.11”“12.12”等促销时段网络交易监管检查与案件查办力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置。广大消费者如遇消费纠纷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通讯员胡舒)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